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润州保安工作证管理规定

时间:2018年09月27日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:

润州保安工作证管理规定

为了提升公司的企业文化及形象,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,2018年10月1日起,镇江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润州分公司各驻点保安均需挂工作证上岗。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工作证管理规定如下:

一、保安队员的工作证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办理、管理及注销。

二、工作证由内页、透明塑料外套、印有“润州保安”字样的挂绳三部分组成。

三、工作证分正反两面,正面用与记录保安队员的基本信息,包括照片、姓名、岗位、驻点。反面记录“江苏省保安联防等公安人员《七条禁令》”。

四、工作证属于公司财产,保安队员不得擅自涂改;调离原驻点时应及时至公司综合办公室进行更换;离职时应将工作证返回公司综合办公室注销,否则扣除工本费20元。

五、工作证使用不足一年造成破旧、磨损无法佩戴或丢失者,可申请换发或补办,但需缴纳工本费20元。工作证使用一年及以上,因破旧、磨损以致无法佩戴者;在工作中遇到突发事件,因工作造成工作证损坏、丢失者;可于工作日内至公司综合办公室进行更换。

六、保安队员接班上岗时工作证应佩戴与胸前,照片朝外,严禁将工作证置于口袋或随意挂在其他位置,不按规定佩戴工作证或未佩戴工作证,按规定给予考核。

七、各驻点应加强对保安队员佩戴工作证的教育和管理,全体保安队员应自觉遵照执行。

八、本规定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。本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。

 

 

润州保安公司综合办公室

2018-9-2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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